2024浙江余姚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公告
2024-08-20 来源:浙江人才网 浏览量:488
因工作需要,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周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余姚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综合科(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26楼2609室)。
3、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余姚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后,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委托报名需要提供书面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形式)
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者入围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我市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按本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本次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考试成绩排名在招聘职数3倍以内的人员,作为单位本岗位储备人选,如一年内本岗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成绩递补录用。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有关报考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报考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请自行下载。
(二)所需报名资料(含复印件)请在报名时一次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报名资格初审的,不予受理报名。
(三)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四)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请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聘用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余姚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标准规定执行。
(六)户籍、学历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20日。
(七)本公告由余姚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955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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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
原标题:余姚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jrc.com/#/zxDetail?noticeTypeId=10002¬iceId=400000000000004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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